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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今天在政論節目中道歉

說他自己

「用字過當、操之過急」

還說

「由於遭到監聽,消息來源不願交出事證,他已向特偵組備案。」

說真的,我完全相信他。
為什麼?因為我自己有過切身之痛
 
 
想做一件事
本以為一切都談好了
但卻沒想到事情的結局有可能因為某人念頭一改就完全翻盤
而你只能啞巴吃黃蓮
因為你沒有任何證據去證明當時某人的確是答應了你什麼或是要給你什麼

 
上上篇文章談過,他的想法我可以理解
這次爆料失敗,栽了
我也可以理解
因為他在這事上只想到了自己
想著爆料後自己能獲得什麼好處(名跟利)
卻忘了替提供他資料的人著想(好處?保護?)
當胡先生沒做到以上兩點
遭到背叛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講白一點你就是不守道義在先
再白一點就是「爽都你在爽」

我不想說什麼他「信用破產」之類的蠢話
因為稍微思考一下就可以理解
他當時一定是拿到了什麼他以為很值得的東西
不然他為什麼要用自己的信用去賭
我不信他有蠢成這樣

最後我覺得開頭那句話應該改成

「自私自利、操之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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